• 索 引 号:FJ00103-0900-2024-00096
  • 文号:闽工信建议〔2024〕5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4-17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投资和规划处 时间: 2024-04-18 16:34

寇光武代表:

  《关于以更高站位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建议》(第1744号)收悉。该建议由省电力公司、省发改委和我厅分办,现结合我厅职能,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推动异氰酸酯产业发展和烧碱产业政策情况

  异氰酸酯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之一。我省历来支持异氰酸酯产业发展,2013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闽政〔2013〕56号)就明确支持在福州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适度布局异氰酸酯项目。同年,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投产,2022年底,万华(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40万吨/年 MDI项目投产,异氰酸酯家族两个重要产品在福建实现零的突破。

  烧碱是重要的化学原料,也是异氰酸酯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当前,烧碱等行业产业政策主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2016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重点任务中提出“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2019年10月,烧碱(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除外)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列入限制类项目;2023年12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进一步明确工业废盐使用比例需40%以上。

  二、与国家部委对接情况和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厅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建议放宽烧碱行业相关限制,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从沟通情况看,当前国家部委已关注有关问题,拟进一步细化政策,明确烧碱是否需要产能置换等。我厅将继续跟踪关注,努力推动国家相关部委有关政策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异氰酸酯和烧碱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郑玉辉

  联系电话:0591-87833049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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