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0-2024-00117
- 文号:闽工信建议〔2024〕7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4-30
陈丽琴、姜婵英、雷贵兴代表:
《关于加快“以竹代塑”推动全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728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竹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该建议由我厅分办。结合我厅职能,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大政策支持。我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推动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闽政办〔2023〕23号),提出“鼓励开发‘以竹代塑’‘以竹代木’‘以竹代钢’等系列产品”“将‘以竹代塑’相关工作纳入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建设内容”等政策措施。建立福建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专班工作机制,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及时协调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动进竹机械创新研发。支持竹工机械研发和推广应用,降低竹工机械装备首台(套)和设备生产线改造补助门槛。开展竹加工企业机械设备需求征集,已征集一批到高精度数控破竹机、智能竹条初选机、智能锯竹破竹产线一体化装备等竹工装备需求项目8个,拟对技术成熟的竹装备列入首台套项目予以支持。同时,将“竹片自动进料装置、竹片自动连续接长关键技术”“侧拼竹单板的自动连续热压胶合技术及设备开发及应用”“原竹加工自动化设备、竹山分解点标准化装备”等项目列入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
(三)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机关门户厅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载体,加大竹产业政策宣传推广,组织赴南平、三明等竹产业重点地区开展2场政策解读。积极推广笋竹产品,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关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落实“以竹代木”“以竹代塑”推广应用笋竹产品的通知》。指导竹产业重点地区加快“以竹代塑”推广应用,推动南平市制定出台《南平市推进“以竹代塑”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支持在第二届福品博览会中增设我省竹产业专区,组织笋竹产业企业参展,,扩大宣传、提升知名度,多家竹企企业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投资集团、旅贸实业等意向采购单位和经销商开展供需对接。支持推动举办首届中国(武夷山)竹业博览会,20个招商项目实现签约,项目投资总金额超过50亿元。指导支持三明泰宁举办竹产业专场招商推介会暨以竹代塑“手拉手”活动等,,持续宣传推广竹产业。指导竹产业重点地区加快“以竹代塑”推广应用,推动南平市制定出台《南平市推进“以竹代塑”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收借鉴您的有关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推进竹产业发展。发挥竹产业专班工作机制作用,建立工作清单,跟踪推动竹产业政策落实,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好竹产业专家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汇聚专家力量,加强交流合作,加快研发创新,为加快“以竹代塑”推广应用提供智力支持。
(二)支持“以竹代塑”示范建设。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国家级“以竹代塑”推广基地创建工作,指导竹产业重点发展地区加强统筹谋划,大力发展“以竹代塑”产业,研发生产相应“以竹代塑”产品,进一步提高竹产品附加值,提升竹产业经济发展潜能,努力打造“中国竹都”。
(三)加强市场开拓。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组织开展“三品”全国行福建系列活动,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或承办的竹产品线上线下市场开拓活动按规定予以资金支持。支持南平、三明、龙岩等地举办形式多样的竹产业市场开拓活动,加大“以竹代塑”产品宣传,推广笋竹产品,提升竹产品认知度。
(四)落实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引导作用。,对笋竹采伐、竹材集运、竹物理初加工等机械装备已实现销售,成套装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10万元以上,经认定属于省首台(套)范畴的,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企业更新迭代竹产业机械装备,对引进先进竹工机械装备,实施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实际设备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由省级财政按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投资额大、带动示范性强的技改项目,按“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对申报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的笋竹项目,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补助。
再次感谢代表您对我省竹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建议,请随时与我们沟通联系。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王 帅
联系电话:0591-87513422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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