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1-2023-00188
  • 文号:闽工信提案〔2023〕9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3-06-26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3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 2023-06-27 09:05

吴凯委员: 

  关于福建省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于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建议》(20231327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由我厅主办,省科学技术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分办,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一)贯彻落实办法,制定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案。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信部等9部委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信部等5部门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等文件2020年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9部门制定《福建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鼓励开展退役电池梯次利用和关键技术研发 

  (二)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是强化汽车生产企业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主体责任,提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监管效能,至2022年我省已上传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568个。二是推动厦门市列入全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17个试点地区之一 

  (三)以标准促规范,引导行业企业规范发展。一是引导并支持回收利用企业申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全省已有3家企业通过二是依据《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等,指导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和报废行为,提升拆解能力。三是落实《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的公告》等相关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认证监督管理工作。四是立项研究《新能源汽车在用锂电池动力蓄电池性能评价规范》,推动省级地方标准的制定规范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退役标准。 

  (四)支持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研发一是支持厦门理工学院、漳州龙海协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校、企业开展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关键技术攻关,为我省退役电池梯次利用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二是通过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动力电池相关产业链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和培育,加快厦门大学、宁德时代等高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于微面、微卡等小型物流车建议,我们在充分吸收您的宝贵建议的基础上,拟从强化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试点工作、推动动力蓄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产业发展、鼓励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发挥财税激励机制作用等五个方面推动我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业发展。 

  (一)强化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推动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督促上述企业将电池编码、类型、数量、容量、来源、去向等相关信息上传至平台,建立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数据库,共享梯次利用产品信息,提高梯次利用效率。 

   (二)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试点工作。一是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组织省内整车、电池检测、运营等企业,开展退役电池梯次利用试点,强化相关技术研发,拓展梯次产品应用范围,探索梯次利用技术在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微面和微卡上的应用,强化梯次利用动力蓄电池质量监管二是加大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试点示范案例的宣传推广,努力打造电池回收利用全国样板,创建全国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区。

  (三)推动动力蓄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产业发展。一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梯次利用产品目录,加强全省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二是紧贴我省新能源领域电池梯次利用发展需求,协同相关部门强化标准引领,优先安排我省电池梯次利用省级地方标准立项,加快相关技术标准修制定。三是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回收、质量、环保、安全等日常监管,规范化梯次利用产业发展。 

  (四)鼓励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关键技术攻关一是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在编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时,将电池梯次利用与回收等技术列入有关项目重点支持领域,支持有关单位申报新能源汽车退役电池梯次应用技术项目研究。二是鼓励相关行业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相关行业企业进一步提升梯次利用自主创新能力。 

  (五)积极发挥财税激励机制作用。一是严格落实回收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二是继续对通过工信部规范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按照《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参与电池梯次利用等新能源领域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等的单位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四是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项目精准对接各金融机构,鼓励各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对接动力蓄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郑劭彦 

  联系电话:0591-8783280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6月26日 

  (此件主动申请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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