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1-2023-00192
- 文号:闽工信提案〔2023〕8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3-06-25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制定改革实施细则推进福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建议》(20233028号)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工业用地出让工作的关心,该提案由我厅分办。现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 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原则,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进一步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开展区域统一评估、构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严格“净地”出让等7项重点任务。根据文件精神,我厅联合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建立我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稳步推进全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目前,各地市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厦门市、漳州市分别出台“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工业项目建设各类管控要求,实行“企业承诺+信用评价+数据应用”的全过程机制,全面推进工业项目审批提质增效,实现“拿地即开工”目标,为全省“标准地”改革作出先行示范。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标准地”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加快推动全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建立健全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服务。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在今后工作中如有新的意见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郑玉辉
联系电话:0591-87833049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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