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0-2019-10284
  • 文号:闽工信中小〔2019〕3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19-02-27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省工信厅 时间: 2019-03-05 10:49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国资 

  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部署,推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等方面精准对接,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打造福建“双创”升级版,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为目标,着力优化融通发展环境、提升平台载体支撑能力,通过培育推广一批典型融通模式,发挥大型企业的支撑作用和“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作用,推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产业链、创新链、数据链、价值链等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对接合作、共赢发展。到2021年力争创建或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双创”平台10个、“双创”特色载体6个、“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0家(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推动万家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五大专项行动: 

  (一)融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着眼激发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活力,加大力度优化软环境、夯实硬基础。 

  1.优化软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推动国家、省系列扶持中小(民营)企业政策释放预期效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构建“大服务+大保护”发展模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创建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 

  2.夯实硬基础。发挥互联网对融通发展的支撑作用,优化宽带网络基础,加速普及光纤网络,加快工厂网络IP化、无线化、扁平化、柔性化等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网络全面连通,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水平。落实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工程,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行业示范平台和应用标杆企业,实施一批“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立工业互联网资源库,集中全省工业互联网优秀产品和服务资源,推动技术融通、资源互享、生态共建。 

  (二)大型企业支撑融通行动 

  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积极培育产业协作配套促融通、技术协同创新促融通、要素资源共享促融通等三大融通模式。 

  3.培育产业协作配套融通模式深入实施产业提升工程,以培育千亿产业集群计划为抓手,加强补链强链,鼓励引导龙头骨干企业把中小企业纳入协作配套体系,带动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培育专业化配套集群,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信息联通、订单共享、产能对接、品牌共建、高效协作,实现以大带小、以小促大、以优助强的深度产业协作配套融通模式。 

  4.培育技术协同创新融通模式。深入实施创新能力突破行动,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支撑,推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主体的产学研用融合创新,建立开放式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实现大中小企业之间多维度、多触点的创新能力共享、创新成果转化和品牌协同,以平台赋能产业创新引领融通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优势产业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成效明显的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技术协同创新融通。 

  5.培育要素资源共享融通模式。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分享制造平台,有效对接大企业闲置资源和中小企业闲置产能,推动制造能力的集成整合、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鼓励大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上游产品供给、下游产品需求、产品质量、流程标准等一揽子信息支持和数字化、智能化、全产业链协同解决方案。鼓励大企业利用云平台将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引领带动与其配套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加快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与诊断、全生命周期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等融合发展新模式的推广应用。 

  (三)工匠精神引领发展行动 

  搭建大赛平台,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6.打造大赛品牌。发挥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两岸物联网应用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新大赛、“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作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强化赋能培训,营造“双创”氛围,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7.支持“专精特新”发展。以“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为主线,加强中小企业成长辅导,全力推动成长性好、创新力强、市场前景大的中小企业上规模发展。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引导并推动中小企业聚焦“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方向,支持企业重视技术提升、改善工艺装备、加强基础管理,推动中小企业由“低散弱”向“高精优”转型提升。强化“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库管理和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加强政策信息、融资促进、管理提升、咨询诊断、人才培训、展览展示等方面支持,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充实我省大型企业、龙头企业梯队力量。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8.培育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落实省级、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政策,进一步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着力打造一批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并引导一批生产技术及工艺国内领先、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瞄准特定细分领域,抢占更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福建制造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带动福建制造走向全国乃至全球。 

  (四)融资服务助力融通行动 

  以推进产融合作为主线,以基金引导、大资本对接、金融支持为重点,完善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9.突出基金引导。依托马尾基金小镇、福州软件园数字产业基金大厦等,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优秀创业投资机构,集聚一批优秀天使投资人、创业风险投资人,打造资本、人才汇聚“高地”。推动本地民间机构发起成立创业投资机构,投向早期初创型项目和特色产业项目。支持各类基金在投资产业项目的同时,积极投资高校、科研院所项目,探索基金招商、产业招商新模式。通过设立子基金、项目合作等方式,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我省产业发展。 

  10.突出资本对接。积极推进并购重组,鼓励龙头企业并购省内外优势企业,加大对核心技术、市场份额等兼并收购,快速整合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发展供应链服务平台,提升上下游中小供应商融资效率,构建共赢发展格局。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的资源需求、资金需求、上下游供需为出发点,依托龙头企业信用,积极开展订单和应收账款融资等融资模式,降低产业链上中小供应商融资难度。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常态化路演,激活资本市场活力,为我省企业对接全国专业投资机构,并结合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和特点,进一步开发挂牌贷、担保贷等新型融资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资金融通。 

  11.突出金融支持。优化福建省“产融云”平台,定制产融云平台专用信用产品,整合集聚各类投融资机构、企业征信等资源,利用“系统智能匹配+人工复核推荐”模式,为产融双方提供精准匹配对接,打造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超市”。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全面提升小微企业担保服务水平。 

  (五)平台载体能力提升行动 

  12.创建国家“双创”特色载体。推进福州软件园、厦门火炬高新区、将乐经济开发区、闽北经济开发区等四个园区创建国家级“双创”特色载体,打造一批“双创”标杆。 

  13.健全平台网络。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发挥平台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优势,引导带动社会优质服务资源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服务。提升各类服务平台、创业基地等载体的服务水平,打造一批服务中小企业的标杆。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工作,带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降低小微企业购买服务成本。 

  14.发挥“政企直通车”作用。打造“政企直通车”服务品牌,加快打通省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通道,保证平台运行有工作机制、有专职人员、有办理时限、有督查跟踪,形成全程一键直达、快速响应的闭合链条,树立“一个账号、一网通办、直通必达、马上就办”的服务企业品牌。 

  三、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调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积极性,统筹协调解决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定期开展工作评估,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价,在重点领域形成一批试点,示范引领全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16.营造公平环境。落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平等市场主体地位,清理制约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推动开展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调查工作,并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7.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传力度,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促使中小企业认识到自身成长对提升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升企业创新转型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家、省级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和企业服务平台,向全社会各类主体、各个层面加强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舆论宣传、政策宣传,彰显政策力度决心,激发企业发展热情。加大对典型案例、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构建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实业、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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