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2-00397
  • 文号:闽清欠办〔2022〕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7-18
福建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省工信厅 时间: 2022-07-22 16:52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866)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2213号)的要求,因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涛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翁玉耀 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 

  成  员:吴添富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张文洋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 隽 省财政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刘宝和 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洪长春 省人社厅副厅长 

  陈义雄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省交通厅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捷 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陈躬仙 省审计厅副厅级稽查专员 

  陈明庆 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黄书荣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元榕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厚銮 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防范、化解、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推动各设区市、各部门抓好防范、化解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防范、化解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范、化解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职。 

  防范、化解和清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省人社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负责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协同治理、化解,将清欠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和涉企保证金),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省属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确有困难的省属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国资委和财政厅按国有资产监管权限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省教育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等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地积极做好本领域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信息披露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防范、化解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添富兼任,副主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和行政审批处处长薛安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福建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27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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