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2-00437
- 文号:闽工信函中小〔2022〕42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8-23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20〕3号)、《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根据《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118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76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工信部门审核推荐、我厅审核并公示后,认定艾普偏光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等238家企业为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奖励政策
对经认定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我厅授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颁发牌匾,并由所在设区市工信、财政部门统筹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市相关资金,完善资金拨付程序,按规定尽快兑现奖励资金(厦门市可参照执行)。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工信部门要精心抓好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在资金奖励、融资支持、技术改造、品牌培育、市场开拓、管理提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专注主业、重视研发、提升质量,培育一批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为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新动能。
三、抓好运行监测
为精准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跟踪培育和服务工作,我厅将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获得认定的238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于2022年9月底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http://baosong.miit.gov.cn)完成注册,并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5日前完成数据报送。各地工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好注册和数据报送,加强跟踪督促,抓好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
四、加强动态管理
我厅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称号。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跟踪管理,若辖区内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生更名、重组、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应按规定及时做好报告工作。
联系方式:
黄春莺 0591-87822360(政策咨询)
戴志聪 0591-87300902(运行监测)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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