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2-00552
- 文号:闽工信函中小〔2022〕65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12-29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08号),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审核、实地抽查并公示,确定了2022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712家,现予以公布。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指导,组织引导企业积极运用“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上的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测算工具,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做好对标提升,辅导企业对接相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针对短板弱项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尽快达到更高层级的梯度培育申报标准,促进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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