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3-00250
  • 文号:闽降成本联席办〔2023〕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3-07-25
福建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 2023-07-27 11:44

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64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福建省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 

  、完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一)全面落实税费优惠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2024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 

  (二)常态治理涉企收费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公用事业、金融等领域收费,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继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降低和取消经营困难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收费。(省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提升征信机构服务能力,扩展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覆盖面,提高征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信用评级机构提升评级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揭示信用风险、辅助市场定价、提高市场效率等积极作用。持续优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低融资担保成本。(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金融工具作用。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推动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加快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五)支持企业降汇避险。强化政银企协作,加大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优化外汇衍生品管理和服务,通过专项授信、数据增信、线上服务和产品创新等方式,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牵头)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加强公平竞争督查。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深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省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制度优化服务。健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破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全面推广保函 (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完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拓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省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牵头) 

  、延续优惠政策,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 

  (八)延续实施优惠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4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税务局牵头) 

  、持续保供稳价,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九)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继续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落实工业用地配置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切实降低企业前期投入。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政策。推动原材料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大宗商品市场平稳运行。(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现代化建设,推进物流提质降本 

  (十)提升物流发展水平。提高现代物流规模化、网络化、组织化、集约化发展水平。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推动跨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提升铁水联运发展水平,推动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牵头) 

  (十一)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深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大力清理拖欠,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 

  (十二)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拖欠投诉受理、处理,提升全流程工作效率,对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久、多次投诉的问题线索重点督促,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省清欠办牵头) 

  、引导转型升级,激励企业创新降本 

  (十三)支持企业升级降本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转化运用和产业化。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等全过程成本控制,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降本。(省工信厅、财政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降成本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策宣传,让企业对政策会知晓、能用好。深入开展企业成本调查研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及时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宣传推广。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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