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3-00255
- 文号:闽减负办〔2023〕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3-07-13
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司法厅、统计局、国资委,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负担调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23〕16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企业负担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调查
请各地工信部门(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和省国资委组织辖区内或所属工业企业做好企业负担问卷调查。每个设区市和省国资委组织调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家。选择企业时,要兼顾企业的行业、区域和规模分布,特别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调查,提高调查样本代表性。要做好企业填报相关培训,组织调查企业在2023年8月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调查问卷见附件1,调查系统网址:jianfu.chinasme.org.cn)。
二、及时报送地区调查表
请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认真填报企业负担地区调查表(见附件2),结合企业负担调查工作,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涉企事项清单管理的跟踪分析(重点围绕企业获得感开展分析),上述调查表和分析材料请于8月1日前一并报送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各地要高度重视企业负担调查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做实做细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告地方党委、政府,争取工作支持;分类研究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建立督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联系人:李鸣心,联系电话:0591-87833242,87829678(传真),电子邮箱:fj_jfb@gxt.fujian.gov.cn
附件:1.企业负担调查问卷
2.企业负担地区调查表
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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