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055
  • 文号:闽工信函服务〔2024〕11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3-0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旧址等福建省省级工业遗产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 2024-03-07 15:34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函〔2023〕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将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旧址、三明钢铁厂工业遗产、武夷酒业工业遗产群、福建连史纸作坊等4个工业遗产(详见附件)列为福建省省级工业遗产。 

  有关设区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督促指导省级工业遗产所有权人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省级工业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在确保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发展新模式,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积极推动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

 

  附件: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旧址等福建省省级工业遗产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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