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066
- 文号:闽工信函装备〔2024〕13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3-11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进一步加强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现就开展2024年重点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重点项目分为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智能制造工厂两类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先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其中,申报智能制造工厂的企业应当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二)申报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须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每家企业申报不超过3个场景。申报智能制造工厂项目须满足《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指南》(附件2)要求。
(三)拟建、在建和已完成项目均可申报,其中拟建和在建项目须在2025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政策支持
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库作为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的储备库,入库项目同时作为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的优先推荐对象。
四、报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属企业按归属地原则申报),于4月15日前将项目情况表(附件3)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含纸质和电子版)报我厅装备工业处。
联 系 人: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郑燕娈
联系电话:0591-87832506
邮 箱:fjjxzbc@gxt.fujian.gov.cn
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项目指南
2.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指南
3.2024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情况表
4.2024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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