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126
  • 文号:闽工信联函中小〔2024〕25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5-1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企进校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 2024-05-11 16:45

各设区市工信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教育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4〕23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对接服务。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工信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专区等渠道,发动本地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活动期间至少举办一场专场招聘会),促进高校毕业生与企业岗位相适应,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ncss.cn。省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专区:https://www.fj99.org.cn/bys/;移动端入口:闽政通APP“福建毕业生求职招聘”服务。

  二、强化信息审核。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教育部门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要加强信息核实,确保岗位需求、求职意向真实有效,推动对接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教育部门要依托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形式,推介宣传招聘活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积极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教育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工作总结等工作,活动期间每月1日前将活动成果统计表(其中工信部门填写进校招聘活动成果统计表,教育部门填写访企拓岗和就业指导活动成果统计表,详见工信厅联企业函〔2024〕23号文附件)分别报送至省工信厅、省教育厅,活动信息根据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并于7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便汇总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

  联系人: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黄育琳  0591-87820590

      zxqyc@gxt.fujian.gov.cn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游金茂  0591-87091283

      jytxsc@126.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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