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5〕30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智能辅助决策产品、脑机混合智能产品、支撑环境三大类9个揭榜方向(详情见申报指南),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牵头。
(三)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产品已完成前期研究且基本定型,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二)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组织属地有关单位申报,做好材料审核和遴选后于2025年4月3日前将盖章确认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推荐表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信厅软件服务业处,省工信厅将联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择优推荐。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遴选,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揭榜攻关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2年。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
联 系 人:省工信厅 王 鹏,0591-87430177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薛 菡,0591-86295230
附件: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