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5-00290
- 文号:闽工信函中小〔2025〕62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5-12-09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和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到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5〕40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复核、我厅实地抽查和公示等程序,确定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期复核通过的福州锐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有效期延长三年。
二、福州宏旭科技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未通过复核,取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不再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取消称号的企业若达到认定条件后,可重新申报。
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要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夯基提质行动,做好动态管理、培育扶持等工作,提高培育质量,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附件:1.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197家)
2.复核不通过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42家)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福建工信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