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5-00309
- 文号:闽工信联函石化〔2025〕67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5-12-30
三明市、龙岩市政府: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3号),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消防救援总队等八部门开展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有关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认定福建省楚兴药业有限公司和漳平市九鼎氟化工有限公司为福建省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见附件)。请你们依法依规加强对化工重点监控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完成隐患整改,持续提升安全环保应急能力,提高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同时,严禁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除外。
附件:福建省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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