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6-00008
- 文号:闽工信函服务〔2026〕3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01-22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促进闽台工业设计深度合作、协同创新,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闽台工业设计及工艺美术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工信规〔2024〕16号),现就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台工业设计合作项目
(一)申报条件:通过闽台合作设计的产品近1年内(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销售额累计超过1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高于设计合同实际发生额5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三)申报流程: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提交“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表1)及佐证材料,经认真审核,于3月31日前填报“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正式行文报送我厅。
二、闽台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项目
(一)申报条件:举办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坊活动,每场由1~2名指导老师带领不少于15人的两岸学生团队(其中台湾师生不少于2人)参加,进驻1家省内企业,设计产品不少于10件。
(二)补助标准:初步安排2026年全省组织开展18场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坊活动(活动计划安排表见附件3),每场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用于师生交通食宿、指导老师补贴、产品设计奖励等。
(三)申报流程:请相关设区市工信部门对照活动计划安排牵头举办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坊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汇总填报“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表2)和“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相关佐证材料,于7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厅。
三、其他
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工作邮箱。我厅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按规定评审确定奖补项目,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奖补资金。
联 系 人:陈慧君(生产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591-87832638
工作邮箱:scfwyc@gxt.fujian.gov.cn
附件:1.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
2.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计划表
4.2026年闽台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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