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6-00041
- 文号:闽工信函消费〔2026〕10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03-03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推动我省现代纺织鞋服产业集群品牌化高附加值发展,深化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增强纺织鞋服供需适配性,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进创新推广、优质供给、市场开拓,现就开展福建省纺织鞋服新产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企业生产运营稳定、管理规范,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
(三)新产品在技术、工艺、材料、设计等方面有重要改进
创新,可显著提高产品关键性能,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达到行业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如功能性化学纤维、绿色纤维及纺织品、高端功能面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产业用纺织品、先进鞋用材料、功能鞋服产品、智能纺织机械装备等。鼓励时尚流行、数字科技、运动功能、适老适幼、安全防护、健康卫生、绿色低碳等领域纺织鞋服新产品申报。
(四)新产品为近三年内上市销售(2024年1月以来),性能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明晰,申报企业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或取得相应合法授权)。
(五)新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二、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纺织鞋服新产品征集申报表》(附件1);
(二)法定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需体现申报产品名称型号,报告内容对应申报标准指标);
(三)产品相关专利证明资料;
(四)有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环保达标等要求的产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方式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www.fujiansme.com)”开展常态化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2),上传佐证材料。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5月25日、11月25日前分两批行文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并附上新产品征集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表(均一式两份)。
四、有关事项
(一)新产品相关材料和数据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存在弄虚作假或产品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相关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
(二)对纺织鞋服新产品将组织活动予以发布,运用媒体渠道进行宣传,依托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及相关活动展示推广,形成典型案例示范效应。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生产企业申报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重点新材料、首台(套)技术装备等。
(三)各级工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支持创新培育,积极动员企业申报新产品,加强和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互动联动,加大宣传推广,助力新产品生产企业开拓市场,提高我省纺织鞋服产业影响力,扩大优质企业和产品知名度。
联 系 人:郑 成
联系方式:0591-83613733、87533046(传真)
附件:1.福建省纺织鞋服新产品征集申报表
2.福建省纺织鞋服新产品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3.福建省纺织鞋服新产品征集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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