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6-00055
- 文号:闽工信函中小〔2026〕15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03-31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复核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对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四)对于申报期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企业申报
(一)申报方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5日。
各地工信部门要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培育平台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确认填报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线下报送。线下材料报送需加盖企业公章,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线下报送时间以企业所在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下同)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及佐证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申请书首页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6月3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企业佐证材料要规范整理并形成目录,列明主题及对应页码。佐证材料纸质件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留存备查。
3.企业填报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情况以及企业总体情况介绍,不得含有本企业名称或简称。
4.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5.企业近三年(2023—2025年)的审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应体现与认定条件相关年度的各项数据,必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非审计报告扫描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6.企业可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观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申请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7.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将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三、审核推荐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积极申报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择优推荐新申请企业。要逐家通知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加复核,确保应核尽核,对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并按照不低于推荐企业总数30%的数量开展实地核查。要组织核实申请推荐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是否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在推荐文件中具体说明。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于5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盖章)及附件4、附件5汇总表,连同《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内8号楼334室)。企业申请书及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我厅将于5月25日至6月30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将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并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并印发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三)按照《办法》明确的“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工作”,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对复核未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我厅将按照企业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避免重复组织企业参加复核。
五、联系方式
各设区市工信局业务咨询:
福州市工信局企业服务处:0591-83258367
漳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6-2037635
泉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5-22107787(申报咨询)、0595-22167839(人工审核)
三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8-8295266
莆田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4-2610312
南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科:0599-8832447
龙岩市工信局企业和生产服务业科:0597-3293260
宁德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93-2863157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工信处:0591-23163131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0591-87833147/87844304
登录账号问题咨询:12381
培育平台技术支持:010-87901037/87901013/87901032
培育平台联系邮箱:gxbzjtx@163.com
附件: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企业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4.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5.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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