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6-00218
- 文号:闽工信函中小〔2026〕49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10-26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6〕7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现取消漳州瑞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详见附件),严重失信、违法违规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企业,可以三年内再次申报。
请有关地市工信局及时通知企业,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后续培育辅导工作。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附件:取消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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