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6-00220
- 文号:闽工信联石化〔2026〕8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10-20
- 有效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有关工作要求,近期省工信厅牵头完成我省第二批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福鼎市龙安化工园区通过复核,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你市根据《实施细则》规定,落实属地责任,依法依规严格加强对福鼎市龙安化工园区的监督管理,持续提升安全环保应急能力,提高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附件:通过复核化工园区名单(第二批)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局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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