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数字经济浪潮席卷全球,数据已成为新型生产要素,公共数据资源更是大数据时代的社会财富。20多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一步一脚印把数字福建从全景图、施工图变成实景图。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优化公共数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那么,如何在《意见》发布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更好乘“数”前行、赋能数字经济呢?
在数据供给侧持续加力。公共数据开放过程是漫长的,需要数据供给方持续、稳定地提供既优质又全面的数据,但实践中大部分数据持有者供给数据积极性不足,这与数据收益分配机制未健全有关,需要建立区分阶段、区分环节、区分场景的公共数据定价机制。现阶段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公共数据的一级市场供应价格不宜太高,应当在加工、运营、服务等环节中使用价格管制、指导定价等手段,针对不同流通环节的数据产品进行定价,实现数据收益在管理部门、运营机构等主体之间合理分配,有效激励数据持有方向市场输送源源不断的“宝藏”数据。
在数据应用端精准发力。数据只有融入经济社会活动中,才能充分发挥其资源价值,目前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仅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限制了公共数据开发生态的活力孕育。促进多源数据融合应用能有效激发用数活力,可通过丰富应用场景实现数据价值,做到向数据要动力、向数据要潜力。一方面,运营机构可以基于获得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开发符合经济社会实际需求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其他数据服务、数据微商等经营主体可以充分利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共数据,广泛融合企业数据、个人数据,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繁荣发展数据开发利用生态。
在数据管理端汇聚合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是导向,安全依规是前提,保护数据安全,数据监管部门、授权运营机构、技术力量缺一不可。监管部门应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责任机制。授权运营机构要加强自身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技术层面可增强技术和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打造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通过隐私计算、数据空间等技术促进数据可信流通。通过创新机制和技术建设数据安全“防火墙”,凝聚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的合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就有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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