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一体推进打防管控宣建,实现警情、发案、财损“三个下降”,群众被骗资金返还数、返还率“两个上升”。
报告指出,我省创新推出“五级书记”抓反诈,把反诈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各地也相继出台措施,创新工作机制,为长效综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省内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链条侦破大要案3000余起,打响立足境内打境外“福建品牌”。在技术反制方面,随着省反诈防范拦截系统升级,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成功拦截3亿次诈骗电话呼叫。同时做实预警挽损,坚持追赃、办案并重,追回并返还被诈骗资金8.9亿元。
针对存在的打防管控难度日益加大、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全省反制技术系统建设统筹不够等困难和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反诈协调机制作用,健全完善司法、金融、电信、网信等系统协作机制,深化调证配合、数据共享、联动处置等方面的快速联动、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优化精准宣防,提升易受骗群体的防诈意识和能力。持续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跨境电诈犯罪及其关联、衍生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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