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两家企业入围工信部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名单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2024-03-01 09:20

  2024年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了第二批十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企业名单,在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的推动和指导下,泉州市福建飞通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科立讯通信有限公司,与华为、小米等十家公司共同入围试点企业名单,其中福建科立讯通信有限公司为数字对讲机手持台产品的全国唯一试点企业,福建飞通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调频船载台和船舶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的全国唯一试点企业。
    型号核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的一项国家强制性认证,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产品,必须向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申请型号核准,是无线电发射设备制造企业新产上市前的必须取得的“通行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工作是工信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遴选出一批具备相关条件、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开展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试点企业在申请办理型号核准时,除网络安全等特殊检测项目外,可以采用本企业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实现15个工作日内(型号核准审批时限)获取型号核准证书,方便企业灵活安排生产计划,大大缩短了新品上市周期,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推动我市企业申请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工作中,主动靠前服务,精准对接企业诉求,纾解企业发展难题,积极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2年底,推动福建飞通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频船载台产品入围全国首批五家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名单。2023年以来,多次赴飞通公司开展自检自证试点政策的解读和实际操作指导,帮助飞通公司顺利完成了全年新品的型号核准申请工作。2023年底,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指导飞通公司延续调频船载台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了企业核心产品船舶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的试点申请并成功入围第二批名单。
    同时,为响应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我市专网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底,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指导我市专网通信龙头福建科立讯通信有限公司等企业不断完善数字对讲产品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积极申报数字对讲机产品的型号核准自检自证试点,并成功入围第二批名单,为我市专网通信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持续让无线电频谱管理赋能当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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