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首次向未成年人发放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来源: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4-04-08 11:57

  2024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67号)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工作新要求,泰安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认真研究学习相关规章,及时修订完善无线电台识别码和业余无线电台申请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规范,首次向我市未成年人核发了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此次新修订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调整了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业余电台设置申请、设备使用检测、日常监管等相关规定,尤其是对未成年人设置使用业余电台作出了新的规定,在《办法》第八条作出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可以设置、使用工作在30-3000MHz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泰安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严格高效审查相关申报材料,从材料受理到办结核发电台执照仅用2个工作日,执照邮寄到申请人预留的收件地址,申请人从申报到拿证“一次不用跑”,全程网办。

  近年来,泰安无线电管理机构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持续加强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和无线电科普宣传,充分发挥无线电科普基地科普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开展无线电科普进校园、政府开放日、小记者团走进无线电科普基地、联合科协等部门举办中小学生无线电测向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依法用频设台意识。下一步,泰安无线电管理机构将继续扎实推进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宣贯落实,保障我市电磁空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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