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21-12-21 10:12

  近日,博士“虎爸”毛某强迫一对还在上小学、幼儿园的儿女学习古文和高数知识,其间多次辱骂乃至殴打子女,其妻郑某劝阻无果后,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调查认定毛某教育方式失当,有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侵害的家庭暴力行为,并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毛某对郑某及其两个孩子实施家庭暴力。

  实话实说,这一新闻令人惊讶。“双减”政策大力推行之际,竟还有家长走火入魔般逆势而行。如果说逼迫年幼的孩子学习远超接受能力的知识只是急功近利,那么其间的谩骂、殴打行为,毫无疑问触犯了法律红线。法院的人身保护令不仅及时,也十分有必要。

  什么是人身保护令?官方解释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或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建立了人身保护令制度。这些年来,公众对人身保护令的了解大多是来自影视作品。随着“虎爸”毛某的事件被披露,人们在讨论这一新闻事件之余,不仅知道什么是人身保护令,而且对这一民事强制措施的应用范围也有了更直观的理解,从而为宣传和落实相关法律提供了好机会。

  从新闻披露的事实来看,“虎爸”毛某主要是对孩子进行辱骂和精神虐待,而不是肉体上的惩罚。如果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这可能不算什么大事。小时候,谁没受过父母的打骂呢?孩子学习没达到目的,逼一逼吼一吼,情急之下口无遮拦,估计不少家长都做过。当事人“虎爸”毛某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因此,面对街道、法院工作人员的介入,他也一直认为这是“家务事”,埋怨相关部门管得宽。

  真是相关部门管得宽吗?法院签发的人身保护令,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妇女儿童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无论是谁,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随意侵犯。过去遇到家庭纠纷,妇女儿童往往是受害者一方,面对这些家庭纠纷,外人往往会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全社会抱着这种心态,就更容易导致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这些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妇女儿童的权益更加受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所谓“家务事”,绝不应成为伤害弱势群体权益的“遮羞布”。人身保护令,正是专管“家务事”的有力武器。

  申请人身保护令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我们在关注这一新闻之余,不仅要批评“虎爸”毛某的错误做法,也要学习其妻子郑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让孩子们在自由、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