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修改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
突出福建特色 聚焦痛点堵点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23-09-25 10:44

  20日,《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一审。此次修改突出福建特色,将我省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和福建企业家精神、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转化为地方立法。

  《条例修正案(草案)》重点聚焦解决企业产权保护、失信惩戒等权益保护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并将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作相应的修改,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修正案(草案)》强化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保护,对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出多项禁止性规定,明确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规定作为依据时,不得要求企业调整生产规模、产业布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停业,或者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燃气等措施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条例修正案(草案)》新增条款明确了失信认定、惩戒和异议核查的基本程序以及信用修复机制的相关要求;明确要求健全完善涉企款项支付保障机制。

  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条例修正案(草案)》初步审查中建议,加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款项支付保障;依法惩处民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职务侵占、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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