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关切

《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解读

答复时间: 2024-12-18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做好《行动方案》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高度重视原材料工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材料是制造业的基础”“要下大气力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科技竞争的关键领域,要奋起直追、迎头赶上”。近年来,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绿色智能转型进程加快,结构布局持续优化,新材料产业加速发展,迈入了由大到强的新发展阶段。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推进新型工业化目标任务,原材料工业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低端过剩和高端不足并存、绿色化转型面临较大压力、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还不深入,优化升级任务仍然较为艰巨。   标准在原材料工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改革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行动方案》,以标准体系建设为切入口和发力点,发挥标准“指挥棒”作用,引领原材料工业供给高端化、结构合理化、发展绿色化、产业数字化、体系安全化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构筑坚实支撑。   二、《行动方案》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行动方案》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原材料工业决策部署,以标准“快、优、强”为导向,明确了原材料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一是坚持政策协同,强化标准引领。聚焦落实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碳达峰实施方案、数字化转型方案等,推动标准与战略、规划、政策同部署同落实,将标准化工作与行业管理紧密协同,从标准支撑向标准引领转变。二是服务转型需求,提升标准供给质量。以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新材料产业壮大为重点,加快关键急需标准研制,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围绕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加快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提升保底线能力。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标准实施效能。建立健全原材料工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缺标补标、低标提标、优标转标、有标贯标”的工作体系,加强贯标推广和实施效果评估,引导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全过程落实相关标准要求。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引领原材料工业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发展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标准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标准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一是标准体系更加优化。完成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稀土、黄金等行业的标准评估及优化,分行业构建支撑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二是标准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发布并实施200项以上数字化转型、100项以上新材料领域以及100项以上绿色低碳标准,推动10项以上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制修订500项以上基础通用和质量提升类标准。三是标准实施应用不断深化。面向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新材料等原材料重点领域,遴选300项以上标准应用优秀案例和100项以上典型场景。   四、《行动方案》围绕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如何部署标准化工作?   一是围绕高端化发展,《行动方案》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强化上下游协同,制定一批通用性强的先进基础材料标准,推动一批创新成果转化成关键战略材料标准,聚焦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开展前沿新材料标准研制。实施“新材料标准创新工程”,到2027年发布并实施100项以上新材料领域标准。   二是围绕智能化发展,《行动方案》立足原材料行业流程工艺特点,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数据安全和装备智能化发展需要,部署数字技术与原材料工业深度融合相关标准制修订任务。实施“数字化标准提升工程”,到2027年发布并实施200项以上数字化转型标准。   三是围绕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聚焦低碳技术,开展电炉短流程炼钢、氢冶金、绿电—绿氢—石化耦合等技术标准研制;聚焦碳减排工作,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等标准研制;聚焦绿色制造,开展绿色建材、生物基材料等产品标准及绿色园区、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研制。实施“绿色化标准升级工程”,到2027年发布并实施100项以上绿色低碳标准。   五、《行动方案》落地需要哪些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三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上下游衔接和工作协同,完善原材料工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协作体系,研究建立新材料标准化统筹机制,及时解决标准制修订和实施中的问题。行业、地方、企业要加强协作,合力推进任务实施落地。二是加大资源投入。推动科研和产业化专项加大对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新材料、质量安全等领域标准研究支持力度。支持地方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鼓励重点企业提高标准化相关经费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标准化领域汇聚。三是强化人才建设。培养一批既懂行业又懂标准具有全球化视野的复合型标准化人才。完善标准化人才培训体系。鼓励标准化研究机构积极引进原材料领域标准化高端人才。支持企业将标准化人才纳入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范围。建立标准化工作专家库。    收起

《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解读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解读

答复时间: 2024-12-16

  为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有效鉴别广大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简称《健康评估指引》)。为更好地理解并执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健康评估指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3.5亿辆。随着产销量逐年增长,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总量和占比也逐步提高。锂离子电池具有小巧轻便、使用寿命长等优点,但其能量密度较高,内部的有机电解液化学特性活泼,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特别是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锂离子电池安全性会不断下降,事故风险进一步上升。近两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其中很多都是由锂离子电池故障引发的。   按照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健康评估指引》,旨在建立科学、准确、简便的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流程和判定规则,高效便捷地鉴别出已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并提示消费者及时妥善加以处理,从而降低存量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减少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是什么?   目前,在全社会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中,很多都存在使用时间长、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甚至有的还经过了拼改装,具有较大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2年及2023年全国分别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起、2.1万起,分别同比上升23.4%、17.4%。老旧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使用年限偏长。据估算,截至目前全社会配备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5000万辆,其中很多电池都使用了3年乃至更长时间。锂离子电池自身的电化学特性决定了在充电过程中,其负极表面很容易析出树枝状金属锂,形成“枝晶”。随着使用时间和充放电循环次数的增加,“枝晶”会逐渐增大,最终刺穿电池隔膜造成内部短路,导致电池内部温度迅速提高,引发起火甚至爆炸。为防止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使用时间过长导致安全事故,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规定了电池应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超出安全使用年限的电池不建议继续使用,但新标准发布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绝大多数未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超期服役”现象十分普遍。   二是拼改装电池隐患大。目前消费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中,除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外,一些拼改装的锂离子电池也占有一定比重。这些电池多是由无质量保障条件的小作坊使用梯次利用乃至报废淘汰的电芯自行组装生产的,虽然价格便宜,但电芯之间一致性较差,基本未经过严格的针刺、过充电、过放电、热滥用等测试验证,电池管理系统(BMS)也较为简陋甚至缺失,难以在电池出现过充电、过放电、短路、温度异常等情况时加以有效保护,非常容易引发恶性火灾事故,存在的风险隐患不可小觑。   三是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较差。锂离子电池由于能量密度高、电极材料及电解液较为活泼等因素,需要尽量保持较为稳定的使用环境,一旦发生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在实际使用中,很难始终保持理想的条件,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电池受振动、磕碰、淋雨进水乃至摔落等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消费者手中的电池已出现外壳明显破损、内部电芯及保护电路外露等情况,却仍在继续使用,这些电池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三、《健康评估指引》适用于哪些产品?   《健康评估指引》适用于已经进入使用环节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在操作过程中,有以下几方面问题易发生混淆,需要重点加以把握。   首先,《健康评估指引》适用于在电动自行车上使用的锂离子电池,不适用在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等其他电动车辆上使用的电池,也不适用于虽然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上但不作为动力电池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如单独为防盗系统供电的锂离子电池等);   其次,《健康评估指引》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不适用于铅酸蓄电池、钠离子电池等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其他类型电池;   第三,无论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知名品牌锂离子电池,或是从非正规电池作坊购买的锂离子电池,甚至是消费者自行拼改装的锂离子电池,只要用于电动自行车产品,均适用于本指引。   四、《健康评估指引》可为哪些群体开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提供指导?   (一)消费者个人可依据《健康评估指引》进行简单的外观和标签检查,自行判断所使用的电池是否适合继续使用。对于电池内阻、最大输出电压及放电容量等技术指标,建议消费者前往健康评估网点,由专业的工作人员使用专用设备检测后给出专业化的健康评估结论,不建议消费者自行检测。   (二)各地人民政府可依据《健康评估指引》在本地区布局建设健康评估网点,为消费者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提供专业、有公信力的健康评估服务,对电池出具权威的报废判定结论,并指导消费者妥善处置需要报废的锂离子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和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企业、售后服务网点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等,可依据《健康评估指引》,通过配备相应的评估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社会化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服务,所出具的健康评估结论可作为报废参考,不作为判定依据。   (四)公共充电柜、充电桩运营商可在相关充电设施中内嵌电池健康评估服务功能,对进行充电的电池开展内阻、最大输出电压、放电容量的检测,并向充电用户提供是否建议继续使用的参考建议,由用户自行决定是否报废。   (五)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依据《健康评估指引》,与健康评估网点或技术指导机构合作,在辖区内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临时性健康评估站点,在特定时间段内向周边居民提供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集中评估服务,及时发现居民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健康评估网点将设立在哪些地方?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期间,各地政府将根据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保有量和地域分布,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就近便利的原则,依托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第三方实验室以及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销售网点等,通过必要的程序确定健康评估网点,并将网点清单和地址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今后,消费者可自行前往居住地周边的健康评估网点,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在特定地区设立临时性健康评估站点或组织健康评估进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健康评估服务。   六、健康评估网点需要符合什么技术要求?   符合条件的健康评估网点,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一)资质方面,健康评估网点应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   (二)人员方面,网点至少应有2名通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从事健康评估工作,且至少有一人为高中、中专或职高以上学历。   (三)设备方面,网点应配备锂离子电池内阻、容量、电压等评估检测设备,且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相关测试功能需要经过校准、检测或比对。   (四)消防方面,网点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器材。   (五)在网点运营期内,网点需要接受不定期的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   (六)开展健康评估后,网点应根据结果出具锂离子电池是否需要报废的结论,并为健康评估结论负责。   七、应按照什么程序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应按照以下“五步法”进行:   一是观察电池外观。确认是否出现明显破损、漏液、较为严重的变形、烧蚀痕迹或与原车上电池安装位置及尺寸明显不匹配的情况。建议将锂离子电池与配套的电动自行车一同进行评估,以提升评估的准确性。   二是检查电池标签。确认是否有产品标识(或发票及其他购买凭证),是否明确标识标称电压、额定容量等参数信息,以及所标识的标称电压是否不超过48V、是否已达到制造商明示的安全使用年限。   三是测试电池内阻。用交流内阻测试仪测量电池组内阻是否不大于0.5Ω。   四是测量最大输出电压。用原装充电器或通用充电器将锂离子电池充至满电状态后,测量电池输出电压,确认是否不大于60V。   五是计算放电容量衰减率。测量锂离子电池放电容量,与额定容量比较,确认容量衰减率是否不超过50%。   八、对评估后不建议继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评估后不建议继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议消费者交由健康评估网点或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回收,不建议继续充电或使用,否则极易发生爆炸或燃烧等安全事故,威胁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各地政府正在按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建设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指导、因地制宜、全链联动、安全便民”原则,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共建、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建设回收服务网点,确保存在健康隐患的锂离子电池“应收尽收”。   九、技术指导机构有什么要求?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中发挥什么作用?   技术指导机构应为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或第三方实验室,并具备锂离子电池内阻、电压、容量等技术指标检测能力。技术指导机构负责面向健康评估网点开展人员培训、目击考核、设备比对、能力认定等技术指导工作。在评估结果出现争议时,各地政府还应明确承担仲裁检测任务的仲裁检测机构。   十、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是否涉及费用?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的费用问题,由健康评估工作组织单位及评估网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鼓励各地方政府及各健康评估网点向消费者提供免费评估服务。支持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用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基础上,对主动进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的消费者给予额外奖励。    收起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人解读《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

答复时间: 2024-12-05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工信部联通信〔2024〕227号,简称《扬帆升级方案》)。为更好理解和落实《扬帆升级方案》,回应社会关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人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扬帆升级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5G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快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5G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万物互联、数据流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泛在连接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各类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环。5G规模化应用将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赋能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信息通信业现代化,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9部门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简称《扬帆计划》)。截至2023年底,各项既定目标全部超额完成,5G应用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前期我部联合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开展5G应用试点、培育典型案例,各地积极发布出台1000余个5G相关政策文件,形成部门合作、央地联动、产业协同的工作合力。二是网络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4年9月,5G基站总数达408.9万个,已实现“乡乡通5G”,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基础网络。5G行业虚拟专网数超4.5万个,有效满足各行业对网络定制化、数据本地化、管理自主化的应用需求。三是应用产业日渐壮大。5G融合应用标准数量超100项,5G工业网关、CPE、巡检机器人等5G行业终端进网产品数量超700款,面向行业需求的5G隔爆基站、高精度授时基站、轻量化核心网等定制化网络设备开始部署。四是应用赋能逐步彰显。5G已融入97个国民经济大类中的80个,应用案例数累计超10万个,在工业、矿业、电力、港口、医疗等行业实现规模复制。   现阶段,我国5G应用发展正处于由技术驱动转向价值牵引、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牵引的关键窗口期,需要持续加强政策引导,巩固现有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5G应用实现量的规模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为此,我们研究出台了《扬帆升级方案》,立足5G规模化应用新阶段、新机遇、新挑战,在前一阶段推动各行业5G应用广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凝练共性场景需求,全面强化产业、网络、生态等支撑能力,加速实现供需匹配和赋能效益升级,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全力推动5G应用规模化发展。   二、《扬帆升级方案》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扬帆升级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面向2027年底提出了“构建形成‘能力普适、应用普及、赋能普惠’的发展格局,全面实现5G规模化应用”这一总体目标,围绕应用、产业、网络、生态“四个升级”,系统部署了13项重点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通过持续增强5G规模应用的产业全链条支撑力、网络全场景服务力和生态多层次协同力,全力推进5G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多方位赋能。   三、《扬帆升级方案》如何实现“四个升级”、将取得什么样的效果?   一是通过加速新型消费、生产经营、公共服务等三大类应用提质扩面,持续推动“应用升级”。面向新型消费应用,通过培育新终端、丰富新体验、营造新环境,促进应用、网络、内容、终端协同创新,不断丰富5G新消费新体验。面向工业互联网、智慧电力、智能矿山、智能油气、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海洋等生产经营领域,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降本。面向政务服务、数字教育、社会治理、智慧文旅、卫生健康、广电视听、数字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优质资源共享复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计划到2027年底,5G个人用户普及率超85%,5G网络接入流量占比超75%,5G物联网终端连接数超1亿,大中型工业企业5G应用渗透率达45%,实现多方位深度赋能。   二是通过提升核心产业、融合技术、应用产业、标准体系、应用安全等五大产业关键环节供给能力,持续推动“产业升级”。面向5G技术产业演进升级,重点推动5G-A和5G毫米波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链成熟。面向融合技术研发,推进5G与AI、北斗、边缘计算、云计算、大数据以及行业技术深度融合。面向融合应用产业,提升芯片/模组、融合终端/装备、行业虚拟专网、解决方案等关键环节低成本高质量供给能力,加快适配各类行业应用主体需求。面向融合应用标准,加速关键融合应用标准制定、完善和推广,健全5G融合应用标准体系。面向应用安全能力提升,加快应用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和重点产品研制。计划到2027年底,打造形成超1000款创新行业终端模组产品,5G融合应用标准超150项,全链条支撑能力稳步夯实。   三是通过强化面向公众和行业的网络服务能力,持续推动“网络升级”。面向公众高品质网络服务需求,加速5G向偏远区域延伸,深化重点场景高质量覆盖,加快推动5G RedCap县级以上城市连续覆盖,有序推进5G网络向5G-A升级演进。面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需求,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在重点领域规模部署和在新兴场景普及应用,扩大5G RedCap、5G LAN、定位增强、无源物联、通感一体等技术应用,带动云平台、边缘计算节点、智算基础设施等建设,探索建立基础电信企业和行业企业网络共管共维新模式。计划到2027年底,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达38个,建成7万个5G行业虚拟专网,全场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四是通过凝聚地方、企业、平台等主体创新合力,持续推动“生态升级”。充分发挥地方引导作用,鼓励地方加大对5G应用发展支持力度,建设5G应用规模发展城市,依托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打造5G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成长,培育一批面向行业5G应用的专精特新企业和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充分发挥平台带动作用,打造一批5G应用创新中心等协同创新和应用推广载体,搭建5G应用“出海”交流合作平台,依托“绽放杯”大赛持续推广典型方案和成熟商业模式。计划到2027年底,培育200家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打造50个特色鲜明的5G应用创新载体,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梯度成长的良好态势逐步形成,多层次协同创新有力强化。   四、《扬帆升级方案》有哪些创新举措?   我们在总结前期《扬帆计划》推进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思路、完善举措,推动以下三方面工作创新。   一是深化部门协同合作。在《扬帆升级方案》编制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5G应用跨部门协同推进体系,持续深化与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协同,面向工厂、电厂、矿山、油气园区、校园、景区、医院、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5G应用领航者,引导更多行业企业加速深化5G应用,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进一步释放5G在更广范围的赋能作用,拓展与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合作,系统推进5G应用在各行业领域走深向实。   二是拓展领域应用场景。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需求,推进5G行业、个人应用协同发展。面向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5G应用向智慧海洋、数字体育、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加速拓展,进一步激发5G行业应用赋能潜力。面向个人应用,加速5G新通话、裸眼3D、云手机等应用创新,持续释放信息消费潜能。   三是加速技术融合创新。持续强化5G数字基座,深化5G与AI、北斗、边缘计算、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打造多技术融合的5G行业应用解决方案,降低5G应用部署门槛、提升5G应用赋能效益。研发推广基于5G技术的“小快轻准”数字化技术产品,更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基础企业的多元化应用需求。   五、如何保障《扬帆升级方案》落地见效?   《扬帆升级方案》提出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统筹联动。完善跨部委协同机制,协调推动重点工作;健全部省联动机制,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政策。二是优化频谱供给。科学统筹现有频谱资源,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通过重耕、共享等方式,持续提升5G频率供给。三是完善要素保障。深化产融合作,鼓励各方加大对5G创新产品和设备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强复合型人才培训,构建多层次人才队伍。四是加强动态监测。将成熟5G规模化应用发展指标纳入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持续跟踪5G-A等新技术应用情况,总结5G应用典型案例经验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收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人解读《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

一图读懂《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答复时间: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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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解读

答复时间: 2024-09-13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移动物联网是以移动通信技术和网络为载体,通过多网协同实现人、机、物泛在智联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   在信息通信行业各方共同努力下,2022年8月我国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首次超过移动电话用户数,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实现“物超人”的国家,移动物联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网络基础更加坚实。建成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性能优越的网络基础设施,截至2024年7月末,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193万个,形成了面向不同行业应用需求的差异化接入能力。二是应用规模持续提升。截至2024年7月末,基础电信企业发展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达25.47亿户,占移动终端连接数比重达到59%,移动网络“物超人”步伐持续扩大,广泛应用于公共服务、车联网、智慧零售、智慧家居等领域,移动物联网应用赋能作用不断彰显。三是产业生态不断壮大。推动将NB-IoT纳入5G国际标准,形成涵盖芯片、模组、终端、设备、服务等环节的完整移动物联网产业链,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水平,模组、终端等方面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   与此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通信技术与移动物联网加快融合,“万物智联”已成为移动物联网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我国移动物联网高质量发展面临网络覆盖有待优化、高端产业有待突破、行业应用有待深入、连接价值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要引导产业各方凝聚合力,加快移动物联网与行业融合发展的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发展物联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提出“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指导,提升移动物联网行业供给水平、创新赋能能力和产业整体价值,加快推动移动物联网从“万物互联”向“万物智联”发展,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新型工业化。   二、《通知》提出了哪些主要目标?   《通知》立足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节奏、各行业领域移动物联网应用现状,研判移动物联网发展趋势,确定了移动物联网发展目标。到2027年底,基于4G(含LTE-Cat1,即速率类别1的4G网络)和5G(含NB-IoT,窄带物联网;RedCap,轻量化)高低搭配、泛在智联、安全可靠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面向移动物联网重点应用场景,实现5G NB-IoT深度覆盖。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实现5G RedCap规模覆盖,进一步向重点乡镇、农村延伸覆盖。   在融合应用量智提升方面。移动物联网终端连接数突破36亿,其中4G/5G物联网终端连接数占比达到95%。培育一批亿级连接的应用领域,打造一批千万级连接的应用领域。   在产业生态繁荣发展方面。支持全国建设5个以上移动物联网产业集群,打造10个以上移动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制定不少于30项移动物联网标准。   三、《通知》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通知》围绕网络、应用、标准、产业、服务、安全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夯实物联网络底座、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深化智能融合应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四大主要任务,系统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规模拓展和产业生态繁荣。   一是夯实物联网络底座。结合需求适度超前建设移动物联网络,按需提升5G NB-IoT在重点领域深度覆盖水平,加快全国县级以上城市5G RedCap规模覆盖。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移动物联网络的应用部署,做好面向城市智联、低空智联、农业智联等场景适配。加强网络监测和优化,开展网络能力测试,推动提升网络质量。   二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物联网专业公司发挥产业优势,培育掌握关键资源和核心能力的链主企业。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合理开放物联平台能力,促进数据采集和有效利用。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智能连接能力,降低产业链适配复杂度。支持各地建设移动物联网产业集群。   三是深化智能融合应用。通过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助力民众生活智慧化等3个重点方向推进10个行业领域的移动物联网部署,赋能垂直行业企业提质、降本、增效。促进移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融合应用,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移动物联网在市政、环保、应急等领域规模化应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推广移动物联网在智能网联汽车、医疗健康、智能家居等领域应用,促进民众生活更加便捷舒适。   四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基础电信企业优化价值评估方法,科学合理体现移动物联网业务价值,为产业链健康发展创造有利局面。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完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公布网络覆盖情况,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推动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机制,提升物联网卡、设备、数据等安全保护水平。   四、《通知》在优化移动物联网价值评估方法方面有何考虑?   近年来,我国移动物联网业务发展较快,截至2024年7月末,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达25.47亿户,比去年同期增加18.6%,2024年1-7月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2%,规模效应和赋能带动作用凸显。但从基础电信企业的收入统计来看,移动物联网收入占比较低,终端、平台等直接收入未纳入通信服务收入,带动的大量计算、存储等收入未纳入移动物联网收入统计范畴,海量连接带来的价值在收入统计上未充分体现。   为科学合理体现移动物联网产业价值,为产业链健康发展创造有利局面,《通知》明确提出优化移动物联网价值评估方法,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全面评估移动物联网整体价值,体现移动物联网卡、硬件终端、软件平台等业务载体的连接价值,以及对计算、存储等业务增长的带动价值;优化收入统计口径,将物联网终端硬件、平台服务等纳入通信服务收入,将带动业务收入纳入移动物联网业务统计口径。   五、如何保障《通知》落地实施?   为了保障推进移动物联网有关工作任务有效落实,《通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网络建设、行业应用、产业发展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形成推进合力。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为移动物联网企业和项目提供多样化投融资支持。发挥基础电信企业、产业联盟、科研机构等作用,开展职业培训、人才认证,培养移动物联网相关人才。   二是做好监测评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研究建立移动物联网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移动物联网网络能力测试,建设移动物联网应用协调平台,推动解决供需不匹配等问题。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网络建设、优化和运维工作,促进网络质量和服务提升。支持开展“万物智联”城市发展总结评估,促进移动物联网赋能地方发展。   三是加强交流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组织开展移动物联网典型案例征集,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突出、应用前景良好的应用案例,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形成示范效应,发挥赋能带动作用。支持移动物联网发展方阵开展相关产业活动,建设一批移动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创新中心,促进合作交流和成果转化。    收起

《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