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无线电频谱分析系统升级项目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来源:采购询价 时间:2023-11-12 12:56

    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拟对无线电频谱分析系统进行升级,使其满足新的存储、分析和控制需求。现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采购程序和规定,对以上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无线电频谱分析系统升级

    二、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31112日至20231115日。

    2.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111517:30前,逾期概不接受。报价供应商需将报价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地址:厦门市会展南二路200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06036909)。

    三、供应商要求

    1.报价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范围,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5.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要求:

    (l)按要求填写《附件1: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 无线电频谱分析系统升级项目采购报价单》;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4.报价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技术和要求详见《附件2: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 无线电频谱分析系统升级项目技术和要求》。

    5.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五、附件

    1、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无线电频谱分析系统升级项目采购报价单

    2、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无线电频谱分析系统升级项目技术和要求

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福建省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

20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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